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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29屆直銷管理研討會隆重登場,探討法律與AI新趨勢

2024年11月14日,由中華直銷管理學會主辦的「2024年第29屆直銷管理研討會」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盛大舉行,吸引眾多業界專家與學者共襄盛舉。中銀律師事務所所長暨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理事長吳婕華律師受邀擔任主講人之一,和與談人共同為本次研討會注入法律與科技交會之觀點。 吳婕華律師以「法律與AI」為題,與在場的專家共同探討AI科技在直銷產業的應用及法律風險的提示與管理。講座中,吳律師除剖析了AI技術如何影響商業模式的推陳出新及相關法律規範的變革,並結合自身實務經驗,分享了具體案例與洞見,希望為業界提供具有參考價值的觀點。...

多層次傳銷與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關係

周逸濱律師 (威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理事) 前言 由於多層次傳銷伴隨商品銷售,相關消費爭議時有所聞。然而,多數消費者在購買這類產品遇到糾紛時,除了傳銷事業外,得否依照消費者保護法(下稱消保法)向傳銷商主張權利?本文以現行法及主管機關函釋為基礎,探討消費者面對此類消費爭議的求償方式,及傳銷商是否應承擔消保法之責任。 消費者購買多層次傳銷產品發生消費爭議時,可以向誰求償?...

傳銷商參加契約以電子文件為之的注意事項

曾浩維律師、李峙錡律師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監事、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 隨著電子文件之應用日益普及,並因應全球推動環保減碳、ESG之潮流,立法院於民國113年8月7日修訂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3條第2項,開放傳銷事業得以電子文件和傳銷商締結參加契約(以下簡稱電子契約),俾使業界得以更環保、更有效率的處置傳銷商參加程序。本文依據相關規範及公平交易委員會回覆傳銷事業針對修法之實務執行面問題彙整[1],簡要介紹電子契約之相關規定: 一、電子契約之定義與合法性...

不具藥商資格之傳銷事業能否販賣以常見中藥材為成分之食品?

林天財律師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 榮譽理事長 根據公平交易委員會每年所公布之「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報告」,「營養食品類」之銷售營業額常年位居首位,且占據多層次傳銷產業年度營業總額之六成以上,營養食品類可說是我國多層次傳銷產業之主要商品。而所謂「營養食品」,或稱之為「保健食品」,於我國相關法規範之管制下,其本質上仍屬於一般之「食品」。此外,僅有經過保健功效評估,並經主管機關查驗登記、發給健康食品許可證者,始得稱之為「健康食品」,並得標示具有保健功效。上開用語確實容易令人產生混淆,不可不辨。...

多層次傳銷業者使用電子商務平台,個資保護要注意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 (中銀律師事務所 吳婕華律師、楊明瑜律師) 隨著電子商務相關技術的演進,多層次傳銷產業的銷售策略也隨之轉型,電子商務平台逐漸成為拓展銷售通路之手段。平台不僅提供了便捷的購物體驗,還能幫助多層次傳銷業者擴大銷售額。藉由多層次傳銷業者設計的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消費者和傳銷商可以在任何時間和地點瀏覽商品並快速獲取相關資訊。這種便捷的購物方式不僅節省了時間和成本,更讓購物體驗變得更加輕鬆和愉快。此外,業者可以利用平台記錄消費者的偏好,根據市場反應及時調整產品和銷售策略,以滿足市場需求,從而提升市場競爭力。...

食品功效太誇張,小心會觸法

中華直銷法律學會 (中銀律師事務所 吳婕華律師、楊明瑜律師) 食安問題是民眾、政府所重視之議題,今年知名餐飲發生的重大食安事件導致人心惶惶。自主管機關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11年的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報告[1]可知,於373家傳銷業者中,有299家傳銷業者以販售營養食品為其事業經營之全部或一部,營業總額比率更佔66.49%。筆者淺見認為,營養食品類為傳銷業者產品之大宗,若傳銷業者能以高標準把關食品安全,且重視食品成分及功效的標示、廣告及宣傳之合法性,係維繫甚至提振產業形象之重要一環。...

《台灣多層次傳銷發展史》新書發表會

本會受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及直銷世紀雜誌之邀,共同編纂《台灣多層次傳銷發展史》,詳盡記載台灣多層次產業發展 歷程的珍貴紀錄,為有志研究台灣多層次產業或欲一窺台灣多層次產業全貌,絕不可錯過的重要著作。本會林天財理事長受邀參與...